重庆晚报的消息 物管公司垄断保洁业务,其他保洁单位如想到小区搞业务,要给好处费,近日,物管公司老总赵某及具体操办人员李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九龙坡区法院受审。
保洁公司老板为了得到这笔业务应承下来送上10万元,转个背被兄弟伙指责这是犯法的事,赶忙报警好脱干系。
欧某是一家保洁公司的老板,专门从事除渣业务。2011年8月,欧某得之大渡口区一处大型小区在2011年底交房,便找到一家房地产集团公司钟某,钟某转而介绍欧老板和该小区物管公司老总赵某见面。赵某知道他的关系不一般,也没有绕什么弯子,直接亮了底牌,“没有问题,但这件事情要走一个流程通过招标来决定,但最终的决定权在我手上。经理李某得知后主动与欧老板打起了除渣业务。李某表示,物管公司要收取10万元的管理费,公司按3.5元/平方米将小区的垃圾清运、建材经营及配套服务承包给欧老板的保洁公司。李某还表示,别的公司承包这个业务要给10万元的管理费外,还要另外支付10万元给他们私人。
欧老板当场估算了一下,如果交20万元给物管公司,自己的保洁公司就没有什么利润了,况且除渣费也没有3.5元这么高。
欧老板就告诉李某,愿意在管理费10万元的基础上付4万元给他们私人。但李某不接受,要求欧老板再考虑下。
2011年10月初,欧老板得到消息,之前定的招投标已经改成了由物管公司内部开会定标,欧老板心想现在物管公司的招标不透明了,如果不给他们私人10万,肯定中不了标。最终,欧老板最终决定送10万元好处费。赵某留了5万,公司其他几位高层管理人员分了5万。
事后,与朋友说起此事,朋友说“你这是在犯法哦。欧老板被提醒,然后越想越怕,最后决定立即报警。
赵某和李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而归案。归案后,赵某对记者说“我收欧老板10万元好处费,是因为我们这行业有这样的潜规则。”赵某供述,潜规则就是凡是到物管公司来争取除渣业务的单位或者公司,都要额外送好处费给物管公司老总和具体操办的人员,不同的只是送多送少而已。